煤矿井下重物起吊、拖运管理规定为确保井下重物起吊、拖运的安全,进一步规范现场管理,结合***一、起吊、拖运设施的有关要求重物起吊的生根方式按照起吊地点、所吊重物的重量不同,可分别选用专用简易起吊龙门架、起吊棚(梁)起吊、专用起吊锚杆起吊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应优先采用专用起吊棚(梁)起吊。参照《煤矿安全规程》第百条、第百零一条、第百一十的相关规定,起吊用的绳索(钢丝绳套)及其连接构件的强度(主要指垂直起吊时的抗拉强度)不小于起吊重物重量的2倍,即安全系数不低于6。
2拖运5t以下(含5t)设备、重物时,可选用适当的顶锚或帮锚作为生根锚杆。拖运5t以上重物,或起吊重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生根锚杆。起吊形状不规则的物体或大型设备时,应采取多点起吊方法。5t以上的重物时,应采取多点起吊方法。防止断绳、断链、断钩伤人。以防重物吊空后旋转碰撞其他设 备、建筑物。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 行两个动作。望矿属各单位 遵照执行。
起吊设备、重物(包括在巷口把设备换装至料车或多功能车时;拆除、更换设备时),必须一次连续完成作业,非特殊情况,严禁长时间将起吊物悬吊在起吊件上,以免起吊件及连接件因长时间受力而出现意外,或者危及不熟悉情况的其他人员安全。下落设备过程中(包括在巷口把设备换装至料车或多功能车;拆除、更换设备),拉倒链者要用力均匀、慢速控制拉链,防止倒链打滑,重物突然下落;
()所起吊的设备、重物出现不稳定、摇摆、严重扭转、移动方向严重偏差等现象,有可能对周围设施、起吊部件造成损伤时,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调整,以避免出现生拉硬拽、野蛮作业的方式。
每根锚杆的锚固力不小于120kN。2拖运5t以下(含5t)设备、重物时,可选用适当的顶锚或帮锚作为生根锚杆。拖运5t以上重物,或起吊重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生根锚杆。